虽然根据马克思的设想,到了共产主义社会,国家将随着阶级而消亡,民主也不复存在。即使根据马克思的政治逻辑,民主也是国家存在的最后的也是最高的形式,官民共治即是通向其理想的无国家无民主的必经之路。[17]但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,政治改革的道路必然不会是一帆风顺,因此英国“大社会”计划可能会在中国未来产生,只是现在条件还不够成熟。
表1 中英民主指数差异
(三)思想土壤:养料充分
英国虽然在政策上最先提出了“大社会”的概念,但这一概念并不是英国最先提出的,而是现为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的副校长廖逊,廖逊在1986年5月一篇学术论文《马克思恩格斯“小政府”思想与当代经济改革》中,正式使用了“大社会、小政府”的概念。在他的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的概念中尤其是建立省级银行以及设立统计局的概念与英国“大社会”计划的启用休眠银行以及财政透明政策十分相似。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的玛丽娜·斯托得(Marina Stott)的一篇《大社会的挑战》中便认为英国“大社会”计划的是新瓶子里装着的老酒,玛丽娜·斯托得认为廖逊《马克思恩格斯“小政府”思想与当代经济改革》,这个概念就像是戴维·卡梅伦“大社会”的设计图纸。1987年海南正式开始实施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体制。虽然该计划伊始受到了诸多质疑与诟病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人民观念上的变迁,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得到了广泛的认同。这一体制后来还被深圳、厦门等沿海城市所效仿。